異地設立分公司如何申報納稅
導讀:
異地設立分公司申報納稅的辦理方式是需要在分公司的駐地辦理稅務登記并申報納稅。企業和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屬于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該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條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于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并發給稅務登記證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注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
本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范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設立分公司需要備案。法律快車提醒您,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對于符合設立條件的,公司登記機關準予登記。公司持分公司的營業執照辦理備案。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公司應當自分公司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登記申請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等文件。
引用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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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給員工的收入證明蓋章的,員工可以提交以下證據來進行證明:1、到地稅局打印個人完稅證明;2、帶身份證到社保局自助機上打印社保繳納證明;3、到銀行打印工資發放明細;4、出具工資條;5、提供其他收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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