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的賠償由誰賠
導讀:
工傷的賠償是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的,出了工傷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分別賠償;用人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的,出了工傷由用人單位賠償所有賠償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ㄒ唬┲委煿尼t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ǘ┳≡夯锸逞a助費;
?。ㄈ┑浇y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ㄋ模┌惭b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ㄎ澹┥畈荒茏岳淼?,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淮涡詡麣堁a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認定工傷要15天到60天左右,當然,不排除有時候工傷案情比較復雜,需要調查取證致使時間延長的可能。
法律快車提醒您,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做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做出結論期間,做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1.《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
2.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的醫療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工傷職工的身份證。辦理申請認定時需要帶齊相關證件,以確保流程順利進行。
引用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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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鑒定賠償由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按規定承擔?!吨腥A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那么工傷賠償由誰承擔?下面就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介紹。
如果繳納了工傷保險,除了停工留薪期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由用人單位支付以外,其他賠償項目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賠償。如果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全部賠償項目由用人單位予以支付。針對工傷由誰賠償的問題,法律快車小編收集整理了相關信息,提供給大家參考,歡迎大家的閱讀!
用人單位需給在職員工按照規定要求交納公積金。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依法繳納公積金費用。用人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將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輕工傷的賠償:七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本人工資的13倍,八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11倍,九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倍,十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倍等;而除此之外,還有醫療費、鑒定費等費用,都可依法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搬遷的補償標準:企業如果因搬遷而與勞動者解約,需要按照勞動者在該企業中工作的年限進行補償。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員工曠工的,單位可以按規定扣除其曠工當天的工資。如果因員工本人的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還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從其工資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曠工比較嚴重的,用人單位有權直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
在休息日安排的調休可以代替加班費。企業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可以首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調休的,則可以依法支付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不能安排調休,單位必須按照日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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