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是什么意思
導讀:
一人公司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p>
《公司法》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優點:
1.自己是老板,一人注冊獨資公司持有公司全部的股權,說話權威最大;
2.一人有限公司在運營中的所有純凈利潤都是歸一人所有;
3.可以一個人決策今后公司發展的所有規劃和方向,無需經過股東會議商議,簡化流程;
4.對個人來說,只要社會信用度較好,開一人獨資公司就能幫他獲得更多商業機遇;
其次便是注冊一人有限公司的弊端上:
1.需要一個人付出所有的資金和費用,不適合積蓄不足的商家;
2.承擔的風險較高,沒人協助幫忙分擔,盈利就賺錢,虧損就失??;
3.在公司發展和規劃上,因為沒有人出謀劃策,決斷更容易獨斷獨行,方向錯誤。在沒有足夠豐富的認知和經驗情況下,判斷錯誤就有可能導致公司走上萬劫不復的道路;
4.一個人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壓力可不小,嚴重的可能整晚都睡不好覺;
5.無法更好的從細節上管理公司,極容易就半路夭折,一家公司要發展壯大,就必然不可缺少公司股東與董事,以及各部門之間的協作共同努力管理和用心經營,而一個人的精力始終有限,沒有可靠的人在身邊,股東制度的單一化,就會讓個人感到對公司的管理有心無力。
由以上我們就可以看出,注冊一人有限公司有好的一面,也同時有壞的一面,商家在注冊時,也可以根據自己實際的情況和需求,進行辦理相關業務。
法律快車提醒您,一人有限公司需要承擔無限責任。由于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一個法人股東,在沒有其他股東牽制的情況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更易發生股東個人與公司人格混同的現象。另外,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僅在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情況下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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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期間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后關閉跑路的,勞動者可要求用人單位和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承擔相應的的責任。當事人可以申請變更主體,仲裁委委員、人民法院也可依職權將相關人員列為當事人。
公司不在收入證明上蓋章的,勞動者可以搜集其他證據證明收入,比如:1、到地稅局打印的個人完稅證明;2、社保繳納證明;3、到銀行打印的工資發放明細;4、工資條;5、其他收入證明。
公司不給員工的收入證明蓋章的,員工可以提交以下證據來進行證明:1、到地稅局打印個人完稅證明;2、帶身份證到社保局自助機上打印社保繳納證明;3、到銀行打印工資發放明細;4、出具工資條;5、提供其他收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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